4月1日起驾照记分值删除部分记分项
以下11项行为记分行为进行了删除;
01.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一次记6分。
02.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一次记6分。
03.驾驶营运客车 (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04.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一次记3分。
05.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一次记2分。
06.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一次记2分。
07.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一次记2分。
08.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一次记2分。
0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一次记2分。
10.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一次记2分。
1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一次记1分。
删除的记分项都不扣分了吗?
是的,以最新交规记分值规则为准
那以后怎么开车都行吗?
虽然新规部分记分值删除,但也有部分新增、上调违法行为的记分值,驾驶人还是要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旧规VS新规对比调整记分值考参考: https://www.yundaotong.cn/article/info/30758.html
4月1日起驾驶人出现违法记分,可通过 交管12123APP 申请“学法减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满1小时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满30分钟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1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满一小时为一次,一次扣减1分。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减6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01.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
02.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03.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04.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
05.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
06.当前周期已减免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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